见《原机启微》卷下。即龙胆饮子,见该条。
病证名。①因病久而音声渐失之者。《类证治裁》卷二:“失音大都不越于肺,须分暴瘖、久瘖。暴瘖多是寒包热邪,宜辛凉和解,肺虚伤风,喘咳声嘶,火邪伤肺,咽痛声哑;久病失音,气虚挟痰,宜滋肺肾之化源,咽干声槁
【介绍】:见颜直之条。
病证名。骨蒸的前驱症状。《普济方》卷三百八十四:“阳气偏盛,水不足,脏腑积热,熏灼肌体,盛则消烁骨髓,是为骨热之病,久不已,变成骨蒸。”症见低热长期不退,或潮热,或发热不规则,烦渴,盗汗等。治宜清热养
见《黑龙江中药》。即獾油,详该条。
①音chèn,病也。《素问·奇病论》:“无损不足,益有余,以成其疹。”《类经》十七卷注:“疹,疾也。”②音zhěn,指突起于皮肤的小丘疹。《玉篇》:“瘾疹,皮外小起也。”③音义同②,但特指麻疹、天花等
见《白喉忌表抉微》。即一不可刮破,刮破则毒气涣散;二不可近火,恐外火引动内火,病必加重;三不可多卧,人卧则气上逆,毒气难骤降。此三不可,是指治疗过程中的注意或禁忌。虽不尽然,但有参考价值。
肺在体腔脏腑中位居最高,有覆盖诸脏的作用。肺又主一身之表,为脏腑之外卫,故称。《素问·痿论》:“肺者,脏之长也,为心之华盖。”《灵枢·九针论》:“肺者五脏六腑之盖也。”
从怀孕六月至分娩阶段的幼体,为胎儿,亦名胎婴。《慈幼论》:“儿之在胎,与母同体,得热俱热,得寒俱寒,病则俱病,安则俱安。”《幼幼集成》:“胎成之后,阳精之凝,尤仗阴气护养,故胎婴在腹,与母同呼吸。”因
脏腑惊证之一。出金·陈文中《小儿病源方论》。详脏腑惊证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