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名。板子为古刑具的一种,用竹或木制成,主要打击臀部软组织。见《伤科汇纂》卷十:“板子伤,竹片笞杖之刑,所伤臀部也。”其症轻者肿胀,疼痛;重则皮破肉绽,出血。治法参见跌打损伤条。
与疏郁理气义同。详该条。
见《盘珠集胎产证治》。即妊娠疟。详该条。
【生卒】:七世纪【介绍】:隋唐间医家。洺州清漳(今河北肥乡)人。以医术著名于当时。曾作过唐代朝散大夫药藏监,撰有《经心录》10卷,行于世。为《外台秘要》、《医心方》等书所引用。
病证名。《张氏医通》卷八:“膏伤珠陷,谓珠觉低陷而不鲜绽也。非若青黄凸出诸漏之比。”“盖内有所亏,目失其养,源枯络伤,血液耗涩,精膏损涸之故。”(《证治准绳·杂病》)。泛指因目疾而引起的目内陷,参见该
治则之一。出《素问·标本病传论》。指病轻而症状较多,可主症、兼症并治;或标病、本病同时夹杂,可标本兼顾,补泻兼施,寒热互用。
出《金匮要略·水气病脉证并治》。形容眼睑浮肿,下睑如卧蚕之状。为水肿体征之一。目下为胃脉所过,属脾所主,脾失健运,水湿潴留,故见眼睑浮肿。
【介绍】:清医家。字功甫。江苏宜兴人。承家学,精于医,于伤寒一科尤有心得。著有《伤寒详解》、《诊余丛谈》等,未见传世。子燮廷、徒金国香,均以医著。
儿科著作。5卷。明·万全撰。约刊于16世纪中期。本书主要介绍治疗儿科病的临床经验。卷1~3总论儿科病证的诊断、治法,并附歌赋和望诊图;卷4~5记述胎毒、变蒸、惊风等32类疾病的证治。现有《万密斋医书十
《素问》篇名。本篇主要说明诊病时,必须依据法度,才能作出正确的诊断。遇到疑难的病情,更须周密观察,详细分辨,从不易辨别的症候当中,辨别出异同来,才不致因粗率的诊断而贻误病机。文中列举了脾、肝、肾等病为