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则之一。指治疗立法,切忌助长正当亢盛的病邪。出《素问·五常政大论》。对于邪气亢盛的实证,不宜用补益药,以免加重病情。
病证名。见赵献可《邯郸遗稿》。即妊娠肿胀。详该条。
【介绍】:见梁柘轩条。
《医醇賸义》卷三方。玉竹、沙参、蛤粉各四钱,羚羊角一钱五分,麦门冬、贝母各二钱,石斛、栝蒌皮各三钱。水煎,加梨汁半杯,冲服。治肺热,咳嗽微喘,肌表漫热,口燥咽干。
【介绍】:见郑麈条。
构成口腔的骨骼。如口盖骨、上牙床骨、下牙床骨等。详各条。
证名。《银海精微》:“乌轮赤晕,刺痛浮肿,此肝热也。”即抱轮红。详该条。
兼挟的病证。按感受病邪及其相应的证候分主次,次者为兼。《温热论》:“(温邪)在表初用辛凉轻剂,挟风则加入薄荷、牛蒡之属,挟湿加芦根、滑石之流。”此风和湿均属温热的兼证。又病之主证未除,又出现新的症状,
病名。见《症因脉治·霍乱》。因阳气素虚,中气不足,偶值时令寒邪,直中三阴所致。证见恶寒身痛,腹痛吐、利,唇青爪青,脉多沉迟等。治宜温运。方用理中汤、补中汤、四逆汤。内有积滞者用治中汤。参见寒湿霍乱、霍
见《幼幼集成》。即弄舌。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