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浙江天目山药用植物志》。为地柏枝之别名,详该条。
①出《本草拾遗》。为酸模之别名。②见《内蒙古中草药》。为獐牙菜之别名。各详该条。
东汉时医官职称。为太医监之下属官职,计2名。其职责是管理药物。
见《闽南民间草药》。为牛筋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名。见《疡医准绳》卷四。有头疽生于肺俞及肝俞。证治同发背。
综合性医著。6卷。清·陈士铎述。刊于1687年。卷1~5,不分病证、脉象,统述正医、反医、内治、外治等128法,并分列方剂治疗。书中议论不同于一般医学论著,其中有不少独特的见解;治法、处方尤多新意;卷
出《四声本草》。为硇砂之别名,详该条。
宋代医官职称。隶属翰林医官院,其位在大夫之下,官阶从七品,系以原军器库副使改任本官职。参见翰林医官院条。
见《本草纲目》。为接骨木之别名,详该条。
指枣、李、杏、栗、桃等五种果实。《素问·脏气法时论》:“五果为助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