病证名。见《证治准绳·幼科》。小儿乳食失宜,积滞不化,迁延失治,蕴积成热,或大病之后,余毒未清,消耗阴液,阴液耗伤,虚火亢盛,骨受其灼,则为骨蒸。症见身体消瘦,潮热遇晚而发,盗汗心烦,或腹内有癖块,有
舌淡青紫,而中有黄湿苔。为食伤脾胃,里寒实证之候。如胃脘脐周按之硬痛,或时有矢气,脉沉细者,可用温下法(见《伤寒舌鉴》)。
见风门条。
病证名。出《灵枢·经脉》。脾主肌肉,舌以肌肉为本,脾衰则舌痿。或因阴液耗损,筋脉失养所致。新病舌干红而痿,是热灼阴伤;久病舌绛而痿,是阴亏已极;久病舌淡白而痿,是气血俱虚。症见舌短缩而痿,肌肉软。治宜
即命门。《难经·三十六难》:“命门者,诸精神之所舍,原气之所系也;男子以藏精,女子以系胞。”由于命门是人身精神所寄藏的地方,在男子为藏精之处,在女子是维系胞宫的所在,故又称精室。但通常指男子藏精之处。
证名。出《素问病机气宜保命集》卷下。肝风热邪生翳膜,其邪气未除,红丝涩痛,翳较浮嫩者属热翳。参见翳条。
出《妇人良方大全》卷一。即月经。详该条。
即水痘,详该条。
将全身或面部划分为上、中、下三等。头、腰、足为身之三等;面部三等,以身前发际到印堂为上等,山根至准头为中等,人中至地阁为下等。《灵枢·师传》:“上下三等,脏安且良矣。”
见《圣济总录》卷一百五十一。即月经不调,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