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代官方设立的专门经营药品的机构名称。始创于1076年(熙宁九年),后又在各地增设达七所之多。参见太平惠民局条。
见麻科合璧条。
指经多人协商而制定,或者得到多数人认可而共同使用的固定处方。古代的协定处方现称成方。现代有些医疗单位亦通过集思广益、总结医疗经验而制定了一些对某种疾病有较好疗效的处方,在社会上或在本单位内共同使用。
【介绍】:元代医生。安徽怀远人。参见朱肯堂条。
养生书。即天隐子养生书。详该条。
护理原则。指对某些病人禁止移动。如对中风、中气、中寒、暴厥、坠跌伤的病人抢救时严禁任意移动。
解剖部位名。见《灵枢·肠胃》:“咽门重十两,广一寸半,至胃长一尺六寸。”俗称喉头。指在口腔之内,为饮食水谷之门,其下部与食道相连。《备急千金要方》卷六对咽门作了进一步的阐述:“咽门者,肝胆之候。若藏热
用药法则。指病在上部、浅表的,或新近得病,病程短的,以作用较单纯的奇方治之。《素问·至真要大论》:“近者奇之,远者偶之。”张景岳:“近者为上为阳,故用奇方,用其轻而缓也。”
见《四川中药志》。为小通草之别名,详该条。
指人体的正气。《素问·汤液醪醴论》:“故精自生,形自盛,骨肉相保,巨气乃平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