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体部位名。《伤科汇纂》卷一:“节者骨之节髎也。”即关节,详该条。
病证名。即蛔虫病儿感染痧毒而致泻蛔之证。小儿素患蛔虫病,因痧毒入胃,胃必热胀,热胀之极,蛔不能存,下入大肠,由大便排出。治以放痧为主,用消毒三棱针刺臂弯、腿弯痧筋,放出紫黑毒血(《痧胀玉衡》)。
证名。指患者手足热而心情烦躁。见《诸病源候论》卷十八。可见于骨蒸、虚劳等。详手心热、足下热、五心烦热条。
见《灵枢·百病始生》篇,指冲脉循行于脊柱附近的分支,以其深伏于脊内,故称“伏冲”。《类经》十三卷注:“伏冲之脉,即冲脉之在脊者,以其最深,故曰伏冲。”一说“伏冲”乃“伏冲”之讹误,“伏”为“太”之古体
见《上海常用中草药》。为旋复花之别名,详该条。
病症名。指肺有水饮而呻吟喘咳。《不居集》卷十五:“水咻咳者,水停肺而咻喘咳嗽也。”用芫花末和米粉糊成颗粒煮食。详水咳、咳嗽条。
证名。见《外科证治全生集》卷一。泛指因疮毒邪盛正虚,或失治、误治,致使毒邪内攻,扰及心营所致。证见心中烦乱,神昏,或恶心欲呕等。相当于败血症或脓毒血症。治法参见疔疮走黄。
宋代医官职称。属翰林医官院。官阶从七品。参见翰林医官院条。
即水谷之精。详该条。
又称透脓。外科治法之一。即重用透脓药如山甲、皂刺之类,使已成脓之疮疡外溃,达到脓出毒泄,肿退痛止的目的。方如透脓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