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治疗上出了一次差错。《伤寒论·辨太阳病脉证并治》:“若火薰之,一逆尚引日,再逆促命期。”
见脏腑证治图说人镜经条。
出《本草拾遗》。为扶芳藤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见《杂病源流犀烛》卷二十三。系指听力良好,示肾气充足。参见耳目聪明条。
见遂生福幼合编条。
病证名。出《原机启微》。指眼睑睫毛倒入,兼见睑眦赤烂或翳膜等证候。参见倒睫拳毛和睑弦赤烂条。
证名。指筋脉弛缓,不能随意运动。多因肝肾虚亏,或肝藏受风,或血热所致。《难经·十二难》:“肾肝内绝,绝则骨痿筋缓。”《证治要诀·诸中门》:“盖肝主筋属木,风易入之,各从其类,肝受风则筋缓不荣。”《杂病
病名。出《外科正宗》卷二。其患多生于耳窍、胸腹腰肾偏僻软肉之间。初生黑斑紫疮,毒串皮肤,渐攻肌肉,顽硬如疔,痛彻骨髓。重则手足青紫,惊悸沉困,软陷孔深,目睛透露,此属肾经毒火而成。治同疔疮。不宜下,须
药物学著作。4卷。清·张璐撰。刊于1695年。分水、火、土、金、石、卤石、山草、芳草、隰草、毒草、蔓草、水草、石草、苔草、谷、菜、果、水果、味、香木、乔木、灌木、寓木、苞木、藏器、虫、龙蛇、鱼、介、禽
病证名。见《太平圣惠方》卷三十三。即目偏视。详该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