治则之一。指治疗立法,切忌助长正当亢盛的病邪。出《素问·五常政大论》。对于邪气亢盛的实证,不宜用补益药,以免加重病情。
拇,同母。即母指。①手大指。《灵枢·五色》:“黑色出于庭,大如母指,必不病而卒死。”②足大趾。《素问·骨空论》:“膝痛,痛及拇指治其腘。”
外治手法。用于因扭挫伤所致的筋络扭曲及翻转挛缩的治疗,以达到舒筋活络、恢复正常的效果。基本手法包括按法、摩法、揉法、捏法、推法、拿法、提法、抖法、弹法等。详各条。
【介绍】:明医家。西安(今浙江忂县)人。志于医,尝四方参师访友,乃精岐黄。嘉靖十年(1531年)撰书三编:首编《发明证治》,分风、寒、暑、湿、燥、火等门,论病证方治;次编《精义语录》,阐述病机机理及谨
病证名。五脏疟之一。《素问·刺疟篇》:“肺疟者,令人心寒,寒甚热,热间善惊,如有所见者,刺手太阴、阳明。”治宜桂枝加芍药汤等。参见五脏疟条。
病名。出《五十二病方》。即破伤风。详该条。
出《三国志·方技传》。即小产。详该条。
精神意识活动的一部分。《灵枢·本神》:“并精而出入者,谓之魄。”《类经》:“魄之为用,能动能作,痛痒由之而觉也。”说明魄属于本能的感觉和动作,如听觉、视觉、冷热痛痒感觉和躯干肢体的动作,新生儿的吸乳和
见《广东中药》。为山扁豆之别名,详该条。
解剖名。见《秘传眼科龙木论》。又名眼胞、睑、胞睑、睑胞、睥、目胞、睑皮、眼皮。与解剖学同名器官同。为眼的最外部分,分上睑、下睑。《银海精微》卷上:“胞者,上胞也。睑者,下睑也”。故称上胞、下睑。眼睑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