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《症因脉治·吐水类》。又称呕苦。详该条。
病名。出《疮疡经验全书》卷四。即红丝疔。见该条。
见温病条辨条。
病名。见《肘后备急方》卷七。伤处多皮破肉绽、甚则筋骨撕断,出血不止,严重者可致死。轻者以干姜末或胡椒末敷伤口,重证可按金疮治之。必要时应中西医结合救治。参见金疮条。
见流注指要赋条。
见《北京地区植物志》。即芦荟,详该条。
书名。清代作品,撰人与撰年均不详。2卷。现有两种版本,其一刊于1860年,名《经验喉科紫珍集》,又名《重录增补经验喉科紫珍集》,原题燕山窦氏原本,朱翔宇嗣辑。其二刊于1874年,名《喉症全科紫珍集》,
证名。①指大便下血。见《素问·六元正纪大论》。详见便血条。②指小便出血。《素问·至真经要大论》:“少腹痛,溺赤,甚则血便。”张志聪注:”溺赤便血者,甚则血出于小便也。”详溺血条。
出《证治准绳·幼科》。即黄水疮。见该条。
易学术语,出《易·系辞上》。指由太极之气而分生的阴阳二气,参见“太极”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