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拉
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。藏文称“拉阿”。“拉”,原义为“高尚”或“上”,即后来意为“上师”喇嘛的“上”。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,此“拉”字应做“首脑”解为妥。据《德乌佛教史》载,“五拉”系指: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;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;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;囊论内务官(内相)为财会之首脑;域本(地方官)为管理隘口之首脑。
唐代吐蕃对五种执事者的统称。藏文称“拉阿”。“拉”,原义为“高尚”或“上”,即后来意为“上师”喇嘛的“上”。在吐蕃赞普松赞干布制订社会规范时,此“拉”字应做“首脑”解为妥。据《德乌佛教史》载,“五拉”系指:丈地之王为属民之首脑;平章事为政权之首脑;贡论大臣为权力之首脑;囊论内务官(内相)为财会之首脑;域本(地方官)为管理隘口之首脑。
宋代云南大理(后理)国国王段兴智年号。1252—?。
明代今云南祥云一带民族地区一种水利工程。此地素称干旱,人们挖了许多地下蓄水池,俗称鱼鳞坑,以积雨水,用渠道联结起来,故称。平时不易蒸发,以备旱时灌溉田地。
中国北方及西北古族名。亦作“”、“方”、“媿方”、“嬇方”、“鬾方”、“鬼方氏”、“鬼方蛮”等。见于甲骨、金文及《易经》、《诗经》等古籍。常与昆戎、昆夷、绲夷、串夷、畎
见“哲赫林耶”(1859页)。
895—948五代后汉皇帝。947—948年在位。西突厥别部沙陀人。后唐奠基者※李克用列校刘璜之子,生于太原。初事后唐明宗李嗣源,寻转为石敬瑭(后晋高祖)牙门都校。力助石敬瑭举兵反后唐,为北京马步军都
明代乌思藏地方官署名。建置年代不详,其地在今西藏昂仁以西地区。史载洪武十四年(1381)十二日,遣人泐明出使西域之宗随入朝贡方物,赐其使。
为承领青海西宁地方开荒之蒙、藏族制定之规定。清雍正十年(1732),青海办事大臣达鼐奏准试办农场后,百余年间,垦荒政令流于形式,群众自动垦殖,官方为避免纠纷,光绪十年(1884)禁止垦荒。三十四年(1
西域古地名。见《后汉书·西域传》。东汉延光二年(123),西域长史班勇,将弛刑士500人屯柳中,以其地为长史治所。东晋咸和二年(327),并入前凉高昌郡田地县。唐贞观十四年(640)平高昌,又析置柳中
书名。元柳贯(1270—1342)撰。20卷,附录1卷。贯浦江(今属浙江)人,字道传,号乌蜀山人。大德四年(1300)荐为江山县教谕,延祐四年(1317)授湖广儒学副提举,六年改国子助教。至治元年(1
?—1931近代东北民族史学者。字申甫。江西崇仁县(一说湖南长沙)人。汉族。清末乙未年(1895)进士。曾任陆军部主事、候补直隶州知州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)底,任黑龙江呼兰府知府。宣统二年(19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