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傣族

中国少数民族之一。汉晋时称“滇越”、“”或“擅”、“僚”或“鸠僚”;唐宋时称“金齿”、“黑齿”、“芒蛮”、“白衣”等;元明时“白衣”又写作“百夷”、“白夷”、“伯夷”等,清以后称“摆夷”、“摆衣”。分布地区不同,又有““傣泐”、“傣那”、“傣雅”、“傣绷”等自称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正名为傣族。主要聚居在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,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和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、孟连傣族拉祜族佤族自治县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。其余散居于云南新平、金平等30余县。人口1025128(1990年)。公元1世纪掸人(傣族先民)首领雍由调先后三次遣使赴洛阳,受东汉朝廷赐予金印紫绶,封“汉大都尉”。唐宋时属南诏、大理国管辖。西双版纳傣族首领叭真于12世纪统一各部,以景洪为中心建立勐泐政权,称“景龙金殿国”,奉中央王朝皇帝为“共主”,其子受封为“九江(澜沧江)王”。德宏地区,在此之前,约10世纪以瑞丽为中心,建立勐卯政权,其后发展为14—16世纪的麓川思氏政权。元朝开始在傣族地区实行土司制度。在西部德宏等地设置金齿宣抚司,在南部西双版纳等地设置彻(车)里军民总管府。明朝进一步建立麓川平缅宣慰司和车里军民宣慰司等大小土职。隆庆四年(1570),车里宣慰使将辖区划为12个征收封建官租、税赋的行政单位——“版纳”(原意为“一千田”),“十二”傣语作“西双”,自是有“十二版纳”,即傣语“西双版纳”之称。清沿明制,但在内地部分地区实行“改土归流”,委派官员统治。民国时期在边疆置县和设治局。历史上曾多次起义反对封建统治,近百年多次反击帝国主义入侵。解放前以种植水稻为主,有比较完整的耕作体系,耕作技术较高,水利灌溉较先进。手工业、商业、畜牧业、家庭副业有所发展。社会经济形态各地区发展不平衡,西双版纳地区保留着比较完整的封建领主经济,在领主制下还存在较完整的农村公社。德宏、孟连、耿马等边疆傣族地区基本属于封建领主经济,但地主经济已有发展,村社制度已经解体。其他如新平、元江等内地各县已逐步发展为封建地主经济。使用傣语,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。有拼音文字,各地不尽相同。现通行西双版纳和德宏两种傣文。用各种傣文保存的文化典籍丰富,有数学、天文、历法、医药等。绘画、建筑别具一格,有多姿多彩的文学艺术、音乐歌舞。孔雀舞名扬中外。家庭婚姻带有明显封建色彩。土司之间实行严格的等级内婚。农民实行父权制一夫一妻制小家庭,流行招赘习俗。行土葬,僧侣火葬。多信奉小乘佛教,但保留有原始鬼神崇拜残余。边疆地区住“干栏”或竹楼。男子有文身习俗,着无领或大襟小袖短衫,下着长裤,冬天披毛毯,多用白布或青布包头。妇女着窄袖短衣和统裙。主食多糯米,喜酸辣及烘烤水产品,嚼槟榔。解放后,通过一系列社会改革,废除封建领主土地所有制,经济、文化、教育事业逐年有较大发展,社会面貌已发生根本变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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