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“都龙光”(1815页)。
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。嘉靖(1522—1566)间设。《满洲源流考》作兴喀卫,并说清初有兴喀路,以近今兴凯湖得名,今有人据之定其在兴凯湖畔。
清代西藏地方政府官员。藏族。原为大昭寺商卓特巴。噶伦伊喜洛布汪曲逝世后,于光绪十八年(1892)暂署噶伦。二十九年(1903)革职,三十四年(1908),复被十三世达赖喇嘛起用。宣统元年(1909),
即“宫户”(1749页)。
见“耶律资忠”(1319页)。
清四川甘孜土司。藏族。原为百户,封安抚司。宣统元年(1909),甘孜孔撒女土司央机携印潜逃,拿获革职后,他愿呈缴印信、号纸及所辖上、下官寨两所,并百姓寺院。后经川督赵尔丰奏请,准将土司印信、号纸呈缴甘
宋时壮族地区重镇。治所在钦州(今属广西)港口。领钦州7所羁縻峒,并司※钦州博易场。由朝廷置寨官、土丁,以监控峒官,迎送交趾(今越南)往来商人。
①唐代旧州名。贞观五年(631)置,治所在阔源县(今四川松藩县北黄胜关北)。后废。 ②元代旧州名。古无城邑,乌蛮所居。昔笃慕(仲牟由)之裔孙名科者据此地,因以名为部号,称“科部”,后讹为“阔”。至其3
宋代海南岛最高行政机构。熙宁六年(1073)于琼州地置,治所在琼山。除领原州之属县外,改儋州为昌化军、万州为万安军、崖州为珠崖军,并领县以隶琼管。宣和(1119—1125)中,改琼管为安抚都监。
书名。元官修。40卷。起延祐七年(1320)三月,迄至治三年(1323)八月。附《事目》8卷,《制诰录》2卷。泰定元年(1324)十二月,命翰林国史院修撰,由翰林学士吴澄、曹元用、马祖常、谢端等人负责