撞丁
南宋壮族兵丁称谓。亦称撞军。《续资治通鉴》卷110提及:绍兴二年(1132)闰四月,“会张宪与撞军统制王经皆至, (杨)再兴屡战,又杀(岳)飞之弟翻”。证明当时“撞军”曾隶属于岳飞部。又李曾伯《可斋杂稿》卷17“上理宗奏折”亦载:“淳祐五年(1245),广西宜州(治所在宜山)有撞丁可用。”沿于北宋洞丁,与土丁、民丁、保丁并存。
南宋壮族兵丁称谓。亦称撞军。《续资治通鉴》卷110提及:绍兴二年(1132)闰四月,“会张宪与撞军统制王经皆至, (杨)再兴屡战,又杀(岳)飞之弟翻”。证明当时“撞军”曾隶属于岳飞部。又李曾伯《可斋杂稿》卷17“上理宗奏折”亦载:“淳祐五年(1245),广西宜州(治所在宜山)有撞丁可用。”沿于北宋洞丁,与土丁、民丁、保丁并存。
元初北方户类之一。指协同全科户(科取全部赋税的户)承担赋税,起补充调剂税收作用的人户。所纳税额比照全科户减半征收。主要是漏籍(括户时未登记被查出登籍的)、老弱、析居等户。因缺少丁力产业,故免全科。至元
萨满教神祗之一。鄂温克、鄂伦春语音译,意为“山神爷”。亦译作“白那恰”。流行于今内蒙古和黑龙江省鄂温克、鄂伦春、赫哲、达斡尔族地区。旧时,诸民族的猎民和放木排者均信仰和祭祀。认为,山中的一切野兽由它管
古代我国南方少数民族以竹纤维所织之布。据《南方草木状》:“箪竹,叶疏而大,一节相去五六尺,出九真。彼人取嫩者槌浸,纺织为布,谓之竹疏布。”《太平寰宇记》:宋代岭南道的广州、藤州、韶州、端州、循州、梅州
见“白云梯”(598页)。
行政区划名。清置。以州北有酉阳山得名。元置州,治所在今四川酉阳县。明先后改为宣抚司、宣慰司,属重庆府。清顺治(1644—1661)初,因明制。雍正十二年(1734),与黔江、彭水2县合置黔彭直隶厅。十
唐代六诏之一邆赕诏主。乌蛮。丰咩之子。父被唐监察御史李知古谋杀后,嗣为王。自称邆赕州刺史。初与南诏王皮逻阁(蒙归义,728—748年在位)同伐洱河蛮,据大厘城(今云南大理旧县城北喜洲)。后遭皮逻阁袭击
藏语音译,意为“冬房”。四川阿坝藏族牧区冬春季牧民居住的房屋。固定建筑,一般选向阳、背风、暖和、水草丰美的山谷或小盆地建造。木质结构,形似牛毛帐篷,四壁和顶盖为木板,顶上铺泥土,四壁内外用牛粪严敷,地
清外蒙古诸旗之一。牧地跨塔米尔河、胡努伊河。东至噶齐固,接阿鲁特前旗界;西与南至哈什隆、哈喇诺尔,接札牙班第达呼图克图界;北至伊克沙巴尔台,接本部右翼前旗界。有佐领1,会盟于齐齐尔里克盟。始任札萨克纳
吐蕃官名。参见“论茞”(923页)。
即“阿儿剌”的复数。见“阿儿刺”(1199页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