指治疗血崩常用的三个基本治则。《丹溪心法附余》:“经血暴下,久而不止,谓之崩中。治法初用止血,以塞其流;中用清热凉血,以澄其源;末用补血,以复其旧。若止塞其流,不澄其源,则滔天之势不能遏;若止澄其源,
见《药品化义》。为紫苏梗之简称,详该条。
即炮制。宋·庞安时《伤寒总病论》有《修治药法》。详炮制条。
病证名。《嵩崖尊生书》卷十二:“吐泻发斑由胃虚无根之火游行于外,此症不妨,但可补,不可泻;可温,不可凉。”
出《本草拾遗》。即针砂。详该条。
手的背面。
十二经标本之一。《灵枢·卫气》:“手心主之本,在掌后两筋之间二寸中;标在腋下三寸也。”本在掌后两筋之间二寸中当内关穴;标在腋下三寸,即天池。
见《中药材手册》。为干漆之别名,详该条。
即红尖黑根舌,舌的前半部红色无苔,舌根有燥黑苔。为热在下焦之候,大便秘结者,宜通下泄热(见《伤寒舌鉴》)。
出《灵枢·经脉》。络,联络;属,归属。指十二正经与脏腑的联络或归属关系。十二经脉的每一经都归属於一脏腑,称为“属”;而与所“属”脏腑相表里的脏腑相联络,称为“络”。如手太阴经归属于肺,故全称手太阴肺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