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范文>历史百科>古代官职>使持节

使持节

汉朝官吏奉使外出时,或由皇帝授予节杖,以提高其威权。魏、晋以后,凡重要军事长官出征或出镇时,加使持节,可诛杀二千石以下官员。皇帝派遣大臣出巡或祭吊等事务时,亦使持节,以表示权力和尊崇。隋、唐亦作为皇帝赐以调度军事的符信。时诸州都督、总管、刺史,例加号使持节,以总军戎,然实际并不带节。唯节度使实有旌节,故得以军事专杀,行则建节,府树六纛,权任甚重。


汉朝官吏奉旨出使,有的由皇帝授予节杖,提高其权威。三国魏晋及其后,凡重要军事长官出征或出镇某地时,加“使持节”,可杀二千石以下的官吏。隋唐时的“使持节”,作为皇帝赐予调动军队的凭信:当时诸州的都督、总管、刺史都加“使持节”之号,但实际不持节;因而无专杀权;唯节度使有节,可以专杀。除“使持节”外,还有“持节”和“假节”。“持节”低于“使持节”,只能杀无官职的人,而不能杀官吏。“假节”权力更小,只能杀罪犯,而无权杀平民百姓。

猜你喜欢

  • 内谒者兼司宝

    官名。金置,属给事局。掌傧赞受事兼司中宫印玺。员额二人,以内直充任,秩从六品。

  • 群司

    官制用语,犹言“各个部门”。《后汉书·明帝纪》:“群司勉修职事。”

  • 织染署

    官署名。隋炀帝大业三年(607)并司织、司染二署置,改隶少府监。唐初为织染方署,隶太府寺,太宗贞观元年(627)复隶少府监,武则天垂拱元年(685)改少府监为尚方监,织染方署则去方字,为织染署,掌织絍

  • 共工狱

    监狱名,汉置,掌监禁犯人。《汉书·刘辅传》:“上乃徙系辅共工狱,減死罪一等,论为鬼薪。”注:“师古曰:少府之属官也。”诏狱名。西汉少府所属有考功室,武帝太初元年(公元前104年)更名共工,亦有诏狱,主

  • 官告(诰)

    授官的文凭,即告身。《旧唐书·宪宗纪下》:“启初拜桂管,启吏赂吏部主者,私得官告以授启。”唐杜荀鹤《贺顾云侍御府主与子弟奏官》:“《孝经》始向堂前徹,官诰当从幕下迎。”

  • ①官名。又称“卜人”。商朝始置,西周至战国沿置。主管卜龟筮卦,预言吉凶。《睡虎地秦墓竹简·传食律》: “上造以下到官佐,史毋(无)爵者,及卜、史、司御、寺、府”。② 卜官通称。卜官有大卜、卜正、卜尹等

  • 司元大夫

    官名。即户部郎中,唐高宗龙朔二年(662) 改,咸亨元年 (670) 复名户部郎中。官名。唐龙朔二年(公元622年)改户部郎中为司元大夫,咸亨元年(公元670年)复旧。

  • 浙东海右道提刑按察司

    官署名。元朝置。掌地方监察。设于世祖至元十四年(1277),置司绍兴府,监治婺州、绍兴、庆元、建德、衢州等路。二十六年,移司于婺州路(今浙江金华)。二十八年,改肃政廉访司。

  • 水部侍郎

    官名。魏晋南北朝尚书水部曹长官称郎,其资深者可转侍郎。隋初定名侍郎,正六品,文帝开皇三年(583)加为从五品,炀帝大业三年(607)改名水部郎。官名,隋置,属工部尚书;唐改称水部郎中,掌沟渠津梁舟船运

  • 列王

    爵级名称。太平天国后期滥封王爵,封王而不定王号者为五等王,概称列王。《黄文英自述》:“那五等王一概都叫列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