参见“萨雅克部”(2012页)。
参见“景龙金殿国”(2225页)。
元代专门管领河西(原西夏)乐人的机构。属仪凤司掌管。至大四年(1311),改为天乐署。
地名。位于西藏自治区阿里地区,历属扎布让宗管辖,1693年(藏历水鸡年)和1865年(木牛年),扎布让宗所立户口、税收簿册中,载明此地应纳差税之项目、数额(包括“当差户全户”和“半户”户主的姓名,及应
清代驻防旗营兵丁所组成的水军。分内江与外海水师营。(1)东北河营:乌喇(今吉林市)营约设于顺治、康熙之交,前此已设船厂于此;继后又于黑龙江城(今黑龙江省爱辉县南)、齐齐哈尔、墨尔根(今黑龙江省嫩江市)
藏语、蒙语、满语都作“差役”解。源于突厥语。在藏族地区,指旧时农奴向地方政府或各级领主所支应的各种差役,包括人役和畜役,总称乌拉差,是农奴一项十分繁重的负担。民主改革后,已废除。在蒙古地区,元朝已有此
敦煌吐蕃古藏文文献。见托玛斯《关于新疆的藏文文献》。系民间借据。内容记:斯珍根借刘禄敦汉地绳索1(梱)、短幅纸张10梱。偿还期在龙年秋季之最后一月二十日,斯珍根无论身在何处,境况如何,即使财产被夺,均
托忒语音译,准噶尔税务官员。一译卡拉罕、哈尔罕。准噶尔统治西北地区时派驻天山南路各城的征税人。并肩负稽查户口、赋役造册等任务。
见“蜑”(2257页)。
古水名。即前苏联境内之贝加尔湖。汉代称“北海”。南北朝时,在其东南二十日行程处为乌洛侯部驻地。